跟大家帶來Oculus訴訟案的判決結果詳細內容,之前有跟大家分享了最終判決的結論,下面就講講詳細的判決吧。
判決結果:
陪審團裁定Oculus和Facebook不涉及不正當競爭,所以不用賠償。

非法占有 Conversion
被告:John Carmack
賠償:$N/A
ZeniMax指控John Carmack非法占有公司的產權物,為了達到目的,ZeniMax需要證明:
1. ZeniMax擁有對產權物的合法保有權
2. Carmack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,非法地占有或者控制了屬于ZeniMax的產權物
3. ZeniMax要求返還
4. Carmack拒絕返還
面對指控,Carmack有兩項辯護點:
1. ZeniMax的指控已經超過2年的“訴訟時效”
2. “遲誤原則”,ZeniMax未能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
陪審團最終判定Carmack因為持有ZeniMax公司的文件和游戲《Rage》的代碼,非法占有罪名成立。但盡管罪名成立,并沒有實質性的懲罰或者金額。

商標侵權及虛假商品標示 Trademark Infringement and False Designation
被告:Oculus,Iribe和Luckey
賠償:Oculus 5000萬美元
Iribe 1.5億美元
Luckey 5000萬美元
ZeniMax指控Oculus,Iribe和Luckey侵犯了公司的商標權。
為了實現目標,ZeniMax需要證明以下因素:
1. ZeniMax擁有受法律保護的商標
2. 被告未經同意,使用了ZeniMax某項或某幾項商標,可能會對產品的來源、歸屬以及贊助產生混淆。
ZeniMax同時還有一項虛假商品標示指控,針對Oculus、Iribe和Luckey。
根據法庭說明,虛假商品標示指控指的是,“任何人使用詞語、詞句、名字、標志將會混淆此人的歸屬、以及與他人的聯系;或者在廣告中歪曲其提供產品或者服務的實質、質量或產地,將對因此帶來的損失的人帶有責任。”
Oculus公司有多重辯護點,他們認為:
1. Oculus有明確的證明使用商標
2. ZeniMax默認了商標的使用
3. 他們正確的描述了提供的商品和服務
4. 遲誤原則禁止了這項指控
陪審團認為Oculus公司和Iribe故意在知情的情況下,侵犯了ZeniMax公司的商標權,但對Luckey的指控不成立。
陪審團認為上述4項中的前三項不能算作有效辯護,陪審團認為ZeniMax由于商標侵權行為所受到的損失為0美元。
陪審團認為被告“虛假產品標示”罪名成立,他們是在知情下故意做出此事。
同時陪審團認為被告的辯護不成立,由于被告“虛假產品標示”行為給ZeniMax帶來了損失,判定Oculus公司賠償原告5千萬美元、Luckey 5千萬美元、Iribe需賠償1.5億美元。